南通市软件行业协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与办法
为了保证协会履行服务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民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95号)精神,结合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实际情况,南通市软件行业协会会费标准与办法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1、普通会员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新入会会员当年按1000元收取会费)。
2、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人民币2000元。
3、监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
4、理事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人民币20000元。
二、交纳会费的时间和办法:
1、会员单位请在每年4月30日前将会费一次性汇至协会帐号。
2、新入会的会员单位在办理入会手续时一并交清当年会费。
3、在收到会员单位的会费后,将开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三、逾期处理原则:
1、所有会员单位,应及时交纳会费,限期为当年4月底。对于按时交纳会费的单位将公示表扬,未按时交纳会费的单位通过联络或网站公示的办法,使企业了解情况,及时补缴。
2、连续两年无故不交纳会费又不作解释说明的会员单位,按自动退会处理。
四、本办法于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经南通市软件行业协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自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起开始执行。
五、本办法由南通市软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南通市软件行业协会
2019年8月12日